和田地区于田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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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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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65322625030600360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于田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625030600360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 本次改造县城区域内7个小区供水及强弱电的附属基础设施。(1)室外硬化总面积为157487.59平方米;(2)小区室外供电室外强弱电管网总长度为40000米,共计18台成套箱变(其中6套630kVA箱变,2套800kVA箱变,4套1000kVA箱变,6套1250kVA箱变),6台常载功率600kW柴油发电机组;(3)改造给水管网为27385米,材质为聚乙烯管;(4)改造排水管网为25700米,材质为HDPE双壁波纹管;(5)改造室外消防管网为6290米,材质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6)改造天然气主管道6550米,天然气入户新装燃气表及配套阀门,合计4385户。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62503060036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于田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其中:(1)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2)工程施工范围:经业主确认的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燃气管道)GB1(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企业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近三年为2022年3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
①施工单位须提供至少1项5000万元(含)以上市政类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
②设计单位须至少提供1项5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落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近三年为2022年3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
①项目(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类似业绩须提供至少1项5000万元(含)以上市政类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
②设计负责人须至少提供1项5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落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0日到 2025年04月0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于田县文化北路30号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景苑小区1号楼1单元1703室 |
联 系 人:周同伟 | 联 系 人:徐艳梅 |
电 话:0903-6818756 | 电 话:0903-252922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537148679@qq.com |
2025年03月1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