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浦县抗旱应急水源恢复工程(一期)已由洛浦县农业农村局、洛浦县财政局以洛农批字[2025]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罗志,招标人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维修抗旱应急水源142处,其中包括改造27.48km10kv专线接入农网输电线路、更换软启动器(60kw)70件、更换(80kw)控制柜14件、更换潜水泵(型号250QJ160-80)22套、围栏改造加强94处。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703001001
|
洛浦县抗旱应急水源恢复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
90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
E6532003923003703001002
|
洛浦县抗旱应急水源恢复工程(一期)-监理标段
|
90
|
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标段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类似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施工过程与相关部门衔接,确保达到供电部门验收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2)监理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 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4月0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 地 址:乌鲁木齐鲁达国际商住小区写字间2号楼7层710室 |
联 系 人:马云重 | 联 系 人:胡正娟 |
电 话:0903-6682163 | 电 话:0991-461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