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已由墨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墨发改农经[2025]8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墨玉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
2.项目规模:新建沉沙调节池等工程措施,为10.62万亩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林网建设项目提供灌溉水源(灌溉面积10.24万亩),设计水平年2030年控制灌溉面积10.24万亩,引水渠长度10.59公里,设计流量6~18立方米/秒,沉沙调节池总库容984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引水工程、沉沙调节池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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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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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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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83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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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第一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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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竣工验收移交后的运营管理。包括引水渠及沉沙池,主要对改建电站引水渠1.61km、哈里塔加库支渠0.28km、哈拉普干渠4.57km、扩建其格勒可支渠3.89km、新建引水渠0.24km,新建沉沙调节池1座(总库容984万m³)及相应配套建筑物的施工、设计技术方案的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配套服务等,以及项目所需配套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以及竣工验收移交后的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服务期为50年(包括在运营管理服务期内对本项目投资负责还本付息等,偿还期为运营管理服务期的前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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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830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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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第二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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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招标项目施工(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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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830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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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第三质量检测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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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及质量缺陷期的施工、原材料等质量进行三次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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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830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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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第四信息化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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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工程地理信息数据收集整编建库及服务发布、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存储、视频监控、水情监测、闸门控制、阀门控制、安全监测等系统的开发与实现,最终形成统一的数据中心和应用软件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安装设备的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以及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期维护及配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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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第一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必须满足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及竣工验收移交后运营管理的能力。
1.2、第二监理标段:投标人须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服务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2.1、第一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
2.1.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牵头人),应具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或有5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经历)或有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历,至少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EPC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熟悉水利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1.2、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总设)。熟悉本项目所涉及的国家、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
3.企业资质要求补充:
3.1、第三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能力。
3.2、联合体投标
3.2.1、第一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承担能力,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3个。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监理标段、质量检测标段、信息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四信息化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信息系统)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有类似(自动化监测以及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的业绩;并在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并能有效、稳定、可靠运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补充:
3.4.1、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五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负责人(或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熟悉本项目所涉及的国家、水利行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具有较强的施工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或EPC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
3.4.2、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5年以上担任水利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的经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大中型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3.4.3、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4、信息化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与自动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有近3年担任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4.投标其他条件
4.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限制市场准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在处罚有效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经查询投标人近3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投标人应对填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4.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2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第二监理标段、第四信息化标段)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第三质量检测标段,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0:30
2.开标方式:监理标段及信息化标段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质量检测标段采用纸质版线下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墨玉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墨玉县古侧西路193号 | 地 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
联 系 人:阿卜力孜·阿卜杜拉 | 联 系 人:徐工 |
电 话:0903-6564552 | 电 话:0903-6530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