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民丰县22万亩防沙治沙项目场外配套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8-13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民丰县22万亩防沙治沙项目场外配套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民丰县22万亩防沙治沙项目场外配套水利工程,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2.项目规模:民丰县22万亩防沙治沙项目场外配套水利工程由引水工程、沉沙调节池工程、输水工程三部分组成。(1)引水工程主要包括进水闸1座;引水渠1条,采用座浆干砌卵石灌浆防渗处理型式长约24km;节制分水闸2座;预沉池1座。(2)沉沙调节池工程主要包括沉沙调节池大坝1座,采用复合土工膜斜墙防渗、混凝土防浪护坡碾压式土坝,总库容约900万m3。(3)输水工程包括输水管道及管道附属建筑物,输水管道总长约37km。(4)配套建设信息化及电力工程。(5)其他工程包括管理用房、沉沙调节池上坝公路、引水渠伴行路、输水管道伴行路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2003923004055001001
和田地区民丰县22万亩防沙治沙项目场外配套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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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施工图等阶段勘察设计及审批所需相关附件(附件主要包含有: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水资源论证报告、移民征占地规划大纲、移民征占地规划报告、地灾评估报告、地震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占地手续办理(包含林草地手续、建设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水土保持(不含验收)、环境影响评价(不含验收);同时包括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并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勘察(测)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
类似项目指: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下列①或②类业绩之一;
①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流量≧2.5m3/s的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以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每一项业绩合同须同时包含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②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新建水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以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每一项业绩合同须同时包含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限制市场准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在处罚有效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经查询投标人近3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投标人应对填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9月0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10号 地 址:和田市安康路环湖小区商铺3-4号楼3-306
联 系 人:马鑫 联 系 人:任国均
电 话:0903-7825275 电 话:0903-6588456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