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县阿瓦提乡哈特布隆村段(98+601~103+201)防洪工程已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和发改项目【2024】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县水管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建设玉龙喀什河左岸阿瓦提乡哈特布隆村段(98+601~103+201)防洪堤4.6公里,设计洪峰流量为1098立方米/秒,防洪堤形式为钢筋砼挡水墙加钢筋砼预制桩,防洪堤单节长度16.5米。配套建设生态放水闸一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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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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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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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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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4097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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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县阿瓦提乡哈特布隆村段(98+601~103+201)防洪工程第三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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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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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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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4097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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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县阿瓦提乡哈特布隆村段(98+601~103+201)防洪工程第四质量检测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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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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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工程质量、原材料质量等进行三次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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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2)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监理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类似项目工程监理经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质量检测标段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6日至2025年10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县百和镇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和安新村3巷46号 |
联 系 人:焦志凯 | 联 系 人:马博文 |
电 话:0903-2512310 | 电 话:0903-2023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