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县阿瓦提乡哈特布隆村段(98+601~103+201)防洪工程第二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 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县阿瓦提乡哈特布隆村段(98+601~103+201)防洪工程第二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县阿瓦提乡哈特布隆村段(98+601~103+201)防洪工程第二施工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和发改项目【202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招标代理单位为 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
2.2 工程规模: 49112800.0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桩号:2+310.00~4+600.00;本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
2.4 最高控制价: 18651851.72 元;其中可竞争金额17823301.72 不可竞争金额 828550.00 元(含暂列金 650000.00元,暂估价0.00 元及其他项17855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1日 10时至2025年10月27日 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 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及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 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0时30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子保函;其他;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其他方式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入指定账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缴纳;(2)投标人须按照招际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下载的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870-5191或18965907739。
招标人: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地址: 和田县百和镇
邮编: 848000
联系人: 焦志凯
电子邮箱: 814682857@qq.com
电话: 0903-2512310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和安新村3巷46号
邮编: 848000
联系人: 马博文
电子邮箱: 2028212869@qq.com
电话: 0903-2023278
传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和田地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 0903-256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