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增效工程(EPC+O)标段、监理标段、质量检测(三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变更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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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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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增效工程(EPC+O)标段、监理标段、质量检测(三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变更公告第2次)
 
( E6532003923004250001)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01月05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增效工程(EPC+O)标段、监理标段、质量检测(三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425000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变更:
1. 原(EPC+O)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工程总投资金额:7561.08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62221011.44元
①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600000元(包含施工图设计);
②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62221011.44元;
③预留金:3000000元(不可竞争费)。本项目总报价=施工费+设计费
现更改为:工程总投资金额:7561.08万元
本项目总承包最高限价:62821011.44元
①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600000.00元(包含施工图设计);
②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62221011.44元;(包含预留金:300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
本项目总报价=施工费+设计费
2.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10:30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0:30。
3、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时间相应顺延,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4、EPC+O标段最高限价发生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仔细阅读。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策勒县水管总站
地 址:策勒县玛合玛勒南路51号
联 系 人:吐送江·托乎提米尔
电 话:0903-67134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启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镇萨依吾斯塘315国道东侧18号门面
联 系 人:张雪松
电 话:1519923805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