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出租公告(和田县)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8-08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及出租公告

(和国地告字〔2025〕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和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及出租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出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出让人名称: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和田县行政服务中心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二、挂牌出让(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

 

主要

用途

 

供地方式

 

出让

(租赁)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出让(租赁)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备注

容积

(%)

建筑密度(%)

绿化

(%)

建筑限高(米)

1

HTX-202517

衡山路东侧、淮河路北侧

4673

业用地

挂牌出让

40

≤2.0

≤50

20

≤30

 

400.0088

400.0088

1

净地

2

HTX-202520

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

100088

工业用地

挂牌租赁

20

≥0.8

≥40

≤20

 

≥500

287.25256

287.25256

1

净地

3

HTX-202521

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

78790

工业用地

挂牌租赁

20

≥0.8

≥40

≤20

 

≥500

226.1273

226.1273

1

净地

4

HTX-202522

巴格其镇拉依喀路口

8514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40

≤1.5

≤45

≥20

 

 

327.789

327.789

1

净地

5

HTX-202523

巴格其镇供销社西侧

1209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40

≤1.5

≤45

≥20

 

 

46.5465

46.5465

1

净地

6

HTX-202524

巴格其镇供销社东侧

1370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40

≤1.5

≤45

≥20

 

 

52.745

52.745

1

净地

7

HTX-202525

巴格其镇铁塔东侧

1459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40

≤1.5

≤45

≥20

 

 

56.1715

56.1715

1

净地

8

HTX-202526

巴格其镇粮站北侧

922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40

≤1.5

≤45

≥20

 

 

35.497

35.497

1

净地

9

HTX-202527

百和镇北京路西侧、问勇路北侧

14677.67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40

≤2.5

≤50

≥20

≤60

 

854.240394

854.240394

1

净地

10

HTX-202528

百和镇怒江路南侧、慕士山西侧

656648

工业用地

挂牌租赁

20

≥0.8

≥40

≤20

 

≥500

213.2736

213.2736

1

净地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在和田县行政区域内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自然人均不得参加竞买(承租),届时与出让人(出租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5811日至20259918:30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91日至202591116:00止。

3、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91116:00开始。

(二)交易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承租)申请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或者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扫码二维码下载和田标证通(移动CA数字证书),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认证注册,取得CA证书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承租)。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若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二)报名申请。

竞买申请(承租)人可于2025811日至20259918:30前登陆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36.107.230.199:8081/)竞买(承租)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jht.gov.cn:8081/)1、服务指南--搜索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根据手册配置浏览器--首页--交易主体登陆--驱动下载(右下)--完成安装;2、完善诚信库: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使用标证通扫码登陆或点击右上角CA密码登陆--进入系统--修改信息--信息准确录入完成后--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须扫描为JPG格式,诚信承诺书在公告左下角相关附件中下载)--提交信息;3、首页--交易主体登陆--标证通扫码或CA登录进入系统--点击“土地”模块选择所要报名的地块--我要报名--单独申请--企业报名(不成立公司)或自然人报名(成立公司)[注:企业报名请选择“不成立公司”自然人报名请选择“成立公司”]--上传报名需要的资料--需上传的资料分别上传至报名申请书端口和要求的报名文件端口[注:报名竞买申请书端口不限上传数量,要求的报名文件只能上传3个附件,将公告中要求的报名资料分别上传至上述两个端口中,上传过的附件无需重复上传](制式资料模板在公告左下角相关附件内)--将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尽数上传后点击申请--生成子账号--使用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账号向生成的子账户转账汇款保证金[注:必须用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账号向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其他账号缴纳的保证金系统无法过审,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因配置不当或竞买(承租)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承租)的,后果由竞买(承租)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出租)活动不因此停止。

报名资料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申请书;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承诺书

9、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图、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出租)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自然人申请两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确认。

竞买(承租)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承租)资格后,系统生成《竞买(承租)资格确认书》。

(四)挂牌报价、竞价。

1、报价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1日16:00时前。

2、报价方式 :网上报价。网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竞买人(承租人)必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1日16:00时前至少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3、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9月11日16:00时开始。

4、限时竞价方式:网上竞价。报价期满进入限时竞价期(适用于2个及以上竞买申请人(承租人)),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获得竞买(承租)资格的申请人(承租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采用增价报价、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六、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承租)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承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出租)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承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1.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承租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1.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2、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2.1结果公告发布后, 竞得人与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参照《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买(承租)保证金中扣除。

3、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出租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租金)。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承租)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出租人)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承租)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9月9日18:30前缴纳竞买(承租)保证金。竞买人(承租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承租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承租)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若显示“非诚信库缴纳”,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汇款账户需与竞买(承租)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挂牌出让(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承租)保证金转作受让(租赁)地块的定金。在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出租)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承租)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出租)价款;其他竞买人(承租人)缴纳的竞买(承租)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出让(出租)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提示

1、提交竞买(承租)申请前,竞买申请(承租)人应对出让(出租)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出让(出租)公告及挂牌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承租)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承租)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出租)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1、现场踏勘:有意竞买(承租)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出让(出租)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出租)金。

3、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出租)金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承租)人或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承租)人或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承租)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竞买(承租)人或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让(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买(承租)人或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4.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的;

4.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的;

4.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4.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租)事宜可浏览: 

6.1、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ht.gov.cn:8081/

6.2、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landchina.com/

出让人(出租人)联系人:王政赐(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903-7881263

交易平台联系人:王鹭华

联系电话:0903-2094727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8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自然人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申请书(企业申请)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申请书(自然人申请)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承诺书

土地交易公告.pdf

租赁报名附件.docx

出让报名附件.docx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