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防沙治沙电力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E65320039230042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墨玉县防沙治沙电力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4200001)已由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以和地林草批字[2025]111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墨玉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为新疆鸿和鑫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
2、项目规模:
新建10kV线路路径长约17.12km,单回路架设,新建100kVA变压器32台;新增φ190-T2m混凝土杆383基,新增断路器4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4200001001
标段(包)名称:墨玉县防沙治沙电力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答疑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及试运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维修,完成并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还应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或有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有限制市场准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到2025年12月09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墨玉县林业和草原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墨玉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墨玉县英协海尔路87号
联系人:崔旋
联系电话:0903-651226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和鑫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玉泉大厦6楼
联系人:华嘉懿
联系电话:0903-7827800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