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公开招标]和田地区皮山县产业园区智慧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信息时间:2026-06-09 浏览: 【 字体: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皮山县产业园区智慧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6-031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产业园区智慧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2180221.63

最高限价(元):22180221.6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产业园区智慧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180221.63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聚焦智慧园区服务能力提升与安全体系构建,核心搭建智慧园区综合大数据平台、安全与服务一体化平台,配套WEB端管理平台1套、手机APP、环境卫生巡检平台1套、能耗监测平台1套及含招商引资模块的门户网站1套,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管理、安全与服务协同;信息平台控制室改造。
硬件方面:新增6台平台服务器、2套LED显示系统、1套音频系统、1套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122处公共广播;在园区公共区域补建、新建监控点位527处,安装高清监控摄像机1706台,实现安防无死角覆盖。项目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园区管理精细化、安全保障全面化、便民服务便捷化,显著提升园区智慧化水平与居民生活、企业经营品质,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算力。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政策:本标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扣除比例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JY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企业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0日2026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三峡)皮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 址:皮山县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903-6426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

地 址:皮山县新城区西经二路

联系方式:17699038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霞

电 话:1769903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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