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公开拍卖转让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6-08 浏览: 【 字体:

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公开拍卖转让公告

(国地2026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民丰县民政府民丰县自然资源局批准,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乌鲁木齐德鼎鑫宇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公开转让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让人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转让人名称:民丰县自然资源局

转让人地址:民丰县兰帕北路15号

拍卖人:乌鲁木齐德鼎鑫宇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人联系地址: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加米达路3号2楼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二、拍卖转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标的名称

面积

(㎡)

主要

用途

 

 

土地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转让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项目产业要求

备注

容积

(%)

建筑密度(%)

绿地

(%)

建筑限高(米)

1

653227101001GB00006

民丰县兰帕北路15号

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

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宗地面积:

3206.72

商业用地

40

≤1.8

≤55

≥20

24

/

共计:410.50万元

(其中土地出让金起始价为:

240.82万元;

建筑物附着物价款为:

169.68万元)

240.82

1

 

 

建筑附着物面积:

2418.30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在民丰县行政区域内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自然人均不得参加竞买,届时在转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669日至202662817:00

3、拍卖开始时间202662916:00开始

(二)交易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五、交易流程

(一)获取拍卖转让文件的途径

竞买申请人持CA锁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土地”-“公告详情”查阅、下载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669日至202662817:00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1)报名前的准备。本次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网上交易项目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

办理实体CA锁可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或新数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办理移动CA数字证书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办理。

①新疆CA,联系电话:4000921999;

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②翔晟CFCA,联系电话:025-66085508

在线办理:https://www.share-sun.com/xsapplyv2/daohang/xinjiang/index.html?unitname=hetian

③标证通移动CA,联系电话:400-998-0000

详见操作手册:https://ggzy.ht.gov.cn/ydszzsxz/20211218/04e1f19f-a506-45d1-9ea4-6648c475bb61.html

2)报名申请流程。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https://ggzy.ht.gov.cn/fwzn/003002/003002006/20250313/242a3545-b96b-4bb4-89d1-390e203f797f.html),并按“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竞买人自身电脑配置不当、计算机软硬件或网络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转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人请于公告及报名期间,持CA数字证书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竞买申请书(附件1);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竞买承诺书(附件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

6)授权委托书(附件4)(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图、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自然人申请两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确认竞买资格,并于2026年6月28日17:00前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四)拍卖限时竞价及网上竞价规则。

1.拍卖会(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6月29日16:00时开始。

2.拍卖会(网上限时竞价)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电子竞价厅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3.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网络报价、竞价操作手册》

4.网上限时竞价程序及规则

1)以增价方式和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6)网上电子竞价时间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不成交,系统自动终止该项目的网上电子活动。

7)网上电子竞价时间截止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无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

8)网上报价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交易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竞价,则电子竞价活动结束,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底价为竞得候选人;若仍有继续竞价的,则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9)限时竞价阶段由询问期(4分钟)和若干个限时加价(90秒)阶段组成。询问期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限时加价阶段,每个限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90秒,直至出现第一次90秒无人加价,则限时竞价活动结束,系统即时关闭报价通道。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者为竞得候选人。

10)在电子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限时竞价。

11)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竞得人确认原则及让合同签订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拍卖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3.网上拍卖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应在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网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部分竞得人参照《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向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资产部分(地上构筑物)竞得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约定支付成交价2%的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4.竞得人应持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转让成交确认书》与 民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转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转让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民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与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无故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签订转让合同、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余款作为违约金转至转让人指定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拍卖人和交易中心无关。

、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6月28日17: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需在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确认(已缴纳与应缴纳金额一致)。若显示“已缴纳与应缴纳金额不一致”、“未缴纳”、“非诚信库缴纳”时,请竞买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系统中录入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一致或正确(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基本信息中录入的账号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转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在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转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转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出让合同》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对转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转让人负责解释。

、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转让公告及拍卖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及拍卖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的转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其他

1.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转让合同》的约定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建筑附着物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3.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划拨土地出让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人或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转让人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竞买人或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或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转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拍卖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拍卖转让事宜可浏览以下网站: 

1)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ht.gov.cn

2)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landchina.com/

 

转让方联系人:刘瑛(民丰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15109039699

拍卖人:乌鲁木齐德鼎鑫宇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人联系人:王铁壁   

联系电话:17513360170

交易平台联系人:孙承龙

联系电话:0903-2095001

 

 

乌鲁木齐德鼎鑫宇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附着物竞买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网络报价、竞价操作手册》

 

 


土地网络连续竞价操作手册.docx

其他附件.doc

土地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