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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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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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65322325123000388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325123000388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
2.项目规模: 对城区安全间距不足的燃气管网进行改造,改造次高压燃气管道2.75公里(其中:(PLS2)管道为2.5公里(其中:D323.9D323.9 x 6.4 L360M(PLS2)管道为0.37公里(其中:D323.9x12.0x9.5L360M(PLS2)管道为0.13公里:平房区新建中压埋地燃气管L360M网5.73公里,新建低压埋地燃气管网0.81公里,新建出入地面中压引入管640米,低压围楼管104.53公里,低压入户引入7.8公里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福利院小区新建中压埋地燃气管网179米,新建出入地面中压引入管12米,新建低压围楼管558米,新建室外立管1386米,高层居民燃气入户414户附属设施设备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325123000388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对城区安全间距不足的燃气管网进行改造,改造次高压燃气管道2.75公里(其中:(PLS2)管道为2.5公里(其中:D323.9D323.9 x 6.4 L360M(PLS2)管道为0.37公里(其中:D323.9x12.0x9.5L360M(PLS2)管道为0.13公里:平房区新建中压埋地燃气管L360M网5.73公里,新建低压埋地燃气管网0.81公里,新建出入地面中压引入管640米,低压围楼管104.53公里,低压入户引入7.8公里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福利院小区新建中压埋地燃气管网179米,新建出入地面中压引入管12米,新建低压围楼管558米,新建室外立管1386米,高层居民燃气入户414户附属设施设备等。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燃气工程)乙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格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格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在投标截止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3.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在投标截止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燃气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23年2月至今),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承担过至少1项施工类似业绩指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 (2)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23年2月至今),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审图合格证及设计合同,所要求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扫描件.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23年2月至今),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章)的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承担过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须需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定。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23年2月至今),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原件扫描件、审图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审图合格证及设计合同,所要求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材料须需能反映出设计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定。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牵头人为施工企业;
④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2日到 2026年03月0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0:30
2.递交方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03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下纸质招标投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时间段应为投标人参加所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 3 年(2023年 3月1 日至今)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s://w 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国家 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设计单位不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无需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名单”截图)注:需提供以上网站完整截图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放入作为废标处理。中标结果公 示前招标人将对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的信誉记录核查,一旦发现存在信誉记录造假或不真实的情况,将取消该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 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 本工程的能力。
(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 转账的方式,应于2026年03月09日10:3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 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 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 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 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总工期:225日历天。
(6)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7)本项目不采用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得分均按满分(10分)计算
(8)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 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2)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 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 本工程的能力。
(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 转账的方式,应于2026年03月09日10:3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 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 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 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 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总工期:225日历天。
(6)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7)本项目不采用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得分均按满分(10分)计算
(8)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 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胜利路4号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和谐社区阿恰勒西路21号安泰广场写字楼16楼1601号 |
| 联 系 人:王翼丰 | 联 系 人:万姝敏 |
| 电 话:0903-6422452 | 电 话:0903-782556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年02月1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