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皮山县城区公共空间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3-14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皮山县城区公共空间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65322325092500374002)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皮山县城区公共空间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325092500374002)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
2.项目规模: 1)工程设计迁改三条线路,其中35千伏线路约6.65千米,110千伏架空线路3.7千米,10千伏电缆线路6.464千米(1、35千伏部分:本工程迁改35千伏玛康线1号~21号之间线路,迁改35千伏双玛线259号~271号之间线路,迁改35千伏峡玛线1号~12号之间线路。迁改线路路径长约6.65千米,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段长约2.24千米,单回路架设段长约2.88千米,电缆路径长约1.6千米,导线采用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电缆采用AC35kV,YJV,300,3,22,ZC,无阻水型电力电缆及AC35kV,YJLV,300,3,22,ZC,无阻水型电力电缆,地线采用2根OPGW光缆。2、110千伏线路部分:本工程迁改110千伏架空线路3.7千米,具体为110千伏皮玛一线16号至23号之间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GJ-80型钢绞线,一根采用24芯OPGW光缆。3、10千伏部分:本工程迁改10千伏电缆线路6.464千米,其中电缆采用AC10kV,YJV,300,3,22,ZR型电力电缆,长度5.074千米,采用顶管敷设0.9千米,电缆沟内敷设4.174千米;电缆AC10kV,YJV,150,3,22,ZR长度0.99千米,采用顶管敷设0.855千米,电缆沟内敷设0.135千米;电缆型号AC10kV,YJV,70,3,22,ZR长度0.4千米;采用顶管敷设0.136千米,电缆沟内敷设0.264千米;拆除双回架空2.8千米,单回线路1.4千米。)。2)工程设计对皮山公园、三角公园、人民公园的进行提升改造2座(对皮山公园、三角公园、人民公园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三角公园道路重新铺装;皮山公园大门口铁架子的灯光亮化,园区道路重新铺装及石桌和石凳的更换;人民公园园区内道路重新铺装,篮球场和排球场布局调整)3)工程设计新建成品公厕1座,环保厕所8座及其第五空间2座(新建环保厕所8座及第五空间2座(为附属配套用房),新建成品公厕(尺寸11.3*2.9m)1套;公厕面积为116.35平方米;第五空间(一)面积为233.84平方米;第五空间(二)面积为172.95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325092500374002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皮山县城区公共空间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①对皮山公园、三角公园、人民公园的进行提升改造(对皮山公园、三角公园、人民公园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三角公园道路重新铺装;皮山公园大门口铁架子的灯光亮化,园区道路重新铺装及石桌和石凳的更换;人民公园园区内道路重新铺装,篮球场和排球场布局调整)。②新建成品公厕1座,环保厕所8座及其第五空间2座(新建环保厕所8座及第五空间2座(为附属配套用房),新建成品公厕(尺寸11.3*2.9m)1套;公厕面积为116.35平方米每套;第五空间(一)面积为233.84平方米;第五空间(二)面积为172.95平方米)的全部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投标其他条件: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2报名总监理工程师在和田地区范围内不得超过2个在监项目(不得跨区域承揽监理业务)。3.3 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信息报送内容及流程见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通过后,通过新疆工程建设云向社会公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4日到 2026年04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全流程线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自主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递交方式:1.1.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 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电话 4008005100 ;窗口服务电话:09032939886、19915216669。
1.2.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 登录交易主体后选择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2)投标单位可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4)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途时间,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 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3.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自动退回;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CA锁对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需通过CA锁远程登录系统,无需现场参与。逾期递交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放入“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近三年内(2023年3月13日至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投标。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时间段应为投标人参加所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如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提供以上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截图能清晰显示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项目计划工期为90天;
7.本项目总投资为375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及其他资金;
8.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皮山县新城区胜利路4号 地 址: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纳瓦格路367号)
联 系 人:王翼丰 联 系 人:常夏夏
电 话:0903-6422452 电 话:0903-7825563
电子邮件:374804604@qq.com 电子邮件:1258821170@qq.com
 
2026年03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