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农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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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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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农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65322126032300463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农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126032300463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和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9108.86平方米,其中:新建仓储中转库房总建筑面积4515.27平方米,地上2层,主要功能为丙二类库房、卫生间、配电室,安装1台电梯。新建冷冻库房总建筑面积1902.22平方米,地上2层,主要功能为冷库、发货月台、配电室、制冷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安装1台电梯。新建保障库房总建筑面积2066.38平方米,地上2层,主要为保障库房、配电室等。安装电梯2台。新建两座消防水池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两座总建筑面积624.99平方米,地上一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机房内购置一台300kw的柴油发电机。
室外附属:包含沥青道路4870.65平方米,路缘石长度846.23米,砖围墙长度542.98米,室外给水管道620米;室外排水管道1157米,排水检查井67个,化粪池1座,隔油池1座;室外消防给水管道1379米,室外消火栓7个,消防水泵接合器8个;室外电线2305米,七孔梅花管共计2354米,监控11个,人孔井25个,路灯24套,1座1000kv箱变等其他配套设备。购置设备:螺杆并联机1组、蒸发冷1套、蒸发器14台、库温控制7套、风幕机7台、冷库门7套、双彩聚氨酯复合B1板3177平方米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126032300463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农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造价、节约能源、质量保修期的维修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评审至合格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和现场必要的技术层面需完善的工程量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完成并配合相关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及满足功能需要)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⑥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时间段应为投标人参加所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8)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到 2026年04月14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投标人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4、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5、工期:180日历天;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和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一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和田县百和镇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229号1栋1层2层-1 |
| 联 系 人:依马木玉山·买买提卡斯木 | 联 系 人:林婷婷 |
| 电 话:0903-2023879 | 电 话:0991-484444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63269300@qq.com |
2026年03月2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