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4-27 浏览: 【 字体:
策勒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 65322526031600277001)
 
 
一、招标条件
策勒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322526031600277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地县财政预算资金20.0%,招标人为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20436平方米,其中:新建1#拆解车间1栋,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独立基础,门式钢架;2#拆解车间1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独立基础,门式钢架;3#拆解车间1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独立基础,门式钢架;成品库1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独立基础,门式钢架;暂存库1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独立基础,门式钢架;处理车间2栋,建筑面积均为1290平方米,独立基础,门式钢架;业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696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大门2座,建筑面积均为35平方米,框架结构;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共530平方米。配套厂区内部道路硬化35799.21平方米,围墙2115.38米,SCB14-1250KVA变压器1台,SCB14-500KVA变压器1台,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供暖、消防及电气等相关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526031600277001002
标段(包)名称: 策勒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造价、节约能源、质量保修期的维修、运营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送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和现场必要的技术层面需完善的工程量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完成并配合相关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及满足功能需要)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4)运营范围:竣工验收后移交运营单位管理,进行整体项目进行运营,运营期限20年。(包括在运营管理服务期内对本项目投资负责还本付息等)。本项目运营单位需配比投资建设,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主要投资内容为厂房5栋,轻钢结构,总面积约27500平方米,及配套生产设备。运营期间收益需每年上交建设单位;如不能兑现收益的情况下,运营单位需全额返还本项目投资资金额度;如设备更新换代、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运营单位负责,运营期结束后优先考虑原运营企业,租金根据市场价进行调节,具体事项以后期运营管理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运营管理维护协议》为准。如运营期结束后双方决定不继续履行,则运营单位需保证原有设备正常运行(正常折旧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拟派项目(运营单位)负责人需有身份证、社保证明。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相关管理经验或担任过其他相关经营企业管理的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 (5)投标人拟派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2023年04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2)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2023年04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担任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1)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担任过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2023年04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2)担任过设计负责人的提供2023年04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设计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相关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2023年04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本次总承包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办理招标过程中有关的手续及相关事宜。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时间段应为投标人参加所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在执行期间和已被移除异常名录的除外)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到 2026年05月18日
2.获取方式: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自主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7、本项目工期:180天。
8、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策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亿晟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策勒县工业园区津和路4号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西路博斯腾宾馆18楼
联 系 人:魏琨 联 系 人:徐慧
电 话:0903-6712094 电 话:0996-2218661
电子邮件:137122358@qq.com 电子邮件:821357364@qq.com
 
2026年04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