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物流园区建设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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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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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物流园区建设项目(EPC+O)
 
 
( 65322526012600270002)
 
 
一、招标条件
策勒县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526012600270002)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
2.项目规模: 规划用地8873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211.51平方米。其中:(一)1#仓库建筑面积12945.88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6.15米,装配式钢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地上耐火等级一级;(二)2#仓库建筑面积39900平方米,综合仓储管理楼建筑面积2993.55平方米,地上5层,建筑高度29.94米,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地上耐火等级一级,购置额定载重量1000KG电梯1部,电梯速度1m/s,电梯站数5站;(三)综合仓储管理楼建筑面积2993.55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高度14.85米,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地上耐火等级二级;(四)门卫及消控室建筑面积82.62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3.55米,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地上耐火等级二级。(五)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289.4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6平方米,消防水池有效容积1148立方米,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10米,剪力墙框架结构,筏板基础,地上耐火等级二级。(六)室外附属工程:铁艺围墙1000米,室外混凝土道路3000平方米;新建管径DN200室外给水管网878.58米,材质为PE管;新建管径DN250排水管网997.76米,材质为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N200消防管网4001.59米,材质为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室外强电工程21837.77米,室外弱电工程2674.64米;室内室外高速球机30个等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526012600270002001
标段(包)名称: 策勒县物流园区建设项目(EPC+O)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造价、节约能源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的全部工作内容和现场必要的技术层面需完善的工程量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维护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4)运营招标范围:竣工验收后移交运营单位管理,进行整体项目运营,运营期限15年。(包括在运营管理服务期内对本项目债券资金负责还本付息等)。如设备更新换代、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运营单位负责,运营期结束后优先考虑原运营企业,租金根据市场价进行调节。如运营期结束后双方决定不继续履行,则运营单位需保证原有设备正常运行(正常折旧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运营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6)拟派项目(运营单位)负责人需有身份证、社保证明。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7)投标人拟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8)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为运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对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运营还款负总责,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运营单位作为牵头方,提供牵头管理方案,包括设计、施工、运营利润目标等;④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否则将否决其投标。(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本项目不应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9日到 2026年06月0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 、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投标人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5、项目总投资:12500.00万元,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6、工期:180日历天;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策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策勒县工业园区津和路3号 | 地 址:和康县昆岭镇琅玕村新建酒店B207室 |
| 联 系 人:宋志广 | 联 系 人:董一飞 |
| 电 话:0903-6712074 | 电 话:0903-2033044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812668404@qq.com |
2026年04月2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