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学院16号、17号、18号宿舍楼和3号食堂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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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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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学院16号、17号、18号宿舍楼和3号食堂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
 
 
( 65322125111400421001)
 
 
一、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学院16号、17号、18号宿舍楼和3号食堂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125111400421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其他资金100.0%,招标人为新疆和田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 新建校舍4栋,总建筑面积47835.45平方米,其中:新建16号17号18号宿舍楼3栋,建筑面积31835.45平方米;新建3号食堂1栋,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电气、硬化、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125111400421001002
标段(包)名称: 新疆和田学院16号、17号、18号宿舍楼和3号食堂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为本工程施工段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人安排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工程的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3年08月0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施工总投资额在10000.00万元以上(含)的民用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住建部门平台业绩查询截图(对省级及以上平台无法查询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业绩发生地住建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总投资额及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超过2个在监项目。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总投资额,可附加提供开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投标企业提交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前后逻辑关系清晰且合法合规,如投标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逻辑关系不清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导致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以上证明材料外,如投标企业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导致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31日到 2026年09月2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30
2.开标方式:全流程线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七、其他公告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将否决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近三年(2023年08月0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移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治对象在公示期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在“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及以上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截图能清晰显示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下载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70天。
5、本项目总投资为2704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
6、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近三年(2023年08月0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移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治对象在公示期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在“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及以上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截图能清晰显示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下载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70天。
5、本项目总投资为2704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
6、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新疆和田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和田县昆仑北路1号 |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集团综合楼五楼 |
| 联 系 人:张老师 | 联 系 人:吴女士 |
| 电 话:0903-6733232 | 电 话:0991-367830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76420516@qq.com |
2026年08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