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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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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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洛浦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65322426081900441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洛浦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426081900441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100.0%,招标人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对洛浦县9条市政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8532米。其中:北京路1870米,红线宽度48米,横断面布置为4米人行道+4米绿化带+32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道;依格孜艾日克路1450米、恰帕勒路1029米,红线宽度30米,横断面布置为4.5米人非混行道+3.5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5米绿化带+4.5米人非混行道;山普鲁路542米、库尔干路1141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非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英巴格路713米、安江巴格路935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多鲁吾斯塘路452米,红线宽度25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2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博斯坦路400米,红线宽度22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非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13.5米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机动车道路面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非机动车道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15厘米C25混凝土+30厘米级配砂砾;恰帕勒路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现状路基。配套建设平缘石19480米,过路管涵441米,交通标识线5922.67平方米,交通标志牌157座等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42608190044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对洛浦县9条市政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8532米。其中:北京路1870米,红线宽度48米,横断面布置为4米人行道+4米绿化带+32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道;依格孜艾日克路1450米、恰帕勒路1029米,红线宽度30米,横断面布置为4.5米人非混行道+3.5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5米绿化带+4.5米人非混行道;山普鲁路542米、库尔干路1141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非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英巴格路713米、安江巴格路935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多鲁吾斯塘路452米,红线宽度25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2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博斯坦路400米,红线宽度22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非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13.5米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机动车道路面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非机动车道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15厘米C25混凝土+30厘米级配砂砾;恰帕勒路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现状路基。配套建设平缘石19480米,过路管涵441米,交通标识线5922.67平方米,交通标志牌157座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2.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专职人员,担任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 监理机构人员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 : 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 单 ” 及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 名 单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30日到 2026年11月0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和田公共资源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 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 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6年11月05日10: 30( 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 投标人需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善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否则否决其投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5.本项目工期: 180日历天;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线上电子开、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 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逾期送达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18399139917。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 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 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6年11月05日10: 30( 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 投标人需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善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否则否决其投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5.本项目工期: 180日历天;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线上电子开、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 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逾期送达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1839913991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裕锦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洛浦县文化路 115 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77号卫星路商住小区写字楼 |
| 联 系 人:徐女士 | 联 系 人:肖女士 |
| 电 话:0903-6622164 | 电 话:0991-525007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年09月3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