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液化天然气(LNG)储气调峰暨能源安全保障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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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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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液化天然气(LNG)储气调峰暨能源安全保障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65320126050600889002)
 
 
一、招标条件
和田市液化天然气(LNG)储气调峰暨能源安全保障输气管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320126050600889002)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2.项目规模: 新建液化天然气(LNG)储气调峰站1座。站内建设20000立方米LNG常压全容罐2座;配套建设总处理能力50x104标方每天的天然气净化装置1套,包括天然气计量分离、增压、脱碳、脱水脱汞、脱重烃(预留)、凝液回收装置;配套建设总液化能力为50x104标方每天的天然气液化装置1套(共2列,每列处理能力25x104标方每天),包括天然气液化脱氮装置;配套建设总气化能力为180x104标方每天的天然气气化装置1套,包括液化天然气(LNG)增压、气化外输装置。新建站外原料气及气化外输共用输气管线1条,管材采用D508x9.5毫米L485M钢管,设计压力6.3兆帕,管道长度69米。新建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燃料气、仪表风、B0G回收、热媒、冷剂储存、放空及排污等辅助生产装置、购置特种车辆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0126050600889002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市液化天然气(LNG)储气调峰暨能源安全保障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为本工程施工段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人安排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化工石油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工程的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施工总投资额在20000.00万元以上(含)的燃气工程类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额≥300万的燃气工程类监理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额及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超过2个在监项目。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额,可附加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除以上证明材料外,如投标企业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导致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到 2026年11月0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30
2.开标方式:全流程线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将否决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3、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自动退回;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 CA 锁对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需通过CA锁远程登录系统,无需现场参与。逾期递交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移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治对象在公示期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在“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及以上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截图能清晰显示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下载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30天。
7、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8、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03-7885090;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03-2523158。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将否决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3、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自动退回;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 CA 锁对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需通过CA锁远程登录系统,无需现场参与。逾期递交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移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治对象在公示期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在“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及以上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截图能清晰显示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下载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30天。
7、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8、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03-7885090;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03-25231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58号 |
| 联 系 人:陶先生 | 联 系 人:杜女士 |
| 电 话:0903-2511680 | 电 话:18139198815/0903-206368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789185626@qq.com |
2026年10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