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和田市2026年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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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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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田市2026年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65320126092900972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和田市2026年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0126092900972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100.0%,招标人为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2.项目规模: 改造市政道路1.94公里,其中:天山西路0.6公里,加木达路0.62公里,纳瓦格路0.72公里。红线宽度11米-30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0126092900972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和田市2026年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3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上述信息截图、截图能清晰显示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还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对所提共信用报告真实性负责。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到 2026年11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全流程线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项目总投资:39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5、总承包计划工期:240天。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CA锁对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开标时一定要携带各自CA锁参加不见面开标。逾期递交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03-7885090。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项目总投资:39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5、总承包计划工期:240天。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CA锁对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开标时一定要携带各自CA锁参加不见面开标。逾期递交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03-788509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 地 址:和田市中润世纪广场综合写字楼2号楼712室 |
| 联 系 人:赵女士 | 联 系 人:陈伟 |
| 电 话:0903-2511680 | 电 话:15809034045/0903-687303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47808511@qq.com |
2026年10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