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和田市京通大道地下综合管道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第1次)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2-05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和田市京通大道地下综合管道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第1次)
 
( 65320125122900834001)
 
一、更正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02月04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和田地区和田市京通大道地下综合管道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标段(包)编号:65320125122900834001002,现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做如下变更:

1、开标地点变更为: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2、企业资质要求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变更为: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1)设计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工程建设云 ”信息为准,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3.3 项目负责人资格:(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 类)考核合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 类)考核合格证书。3.4 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 3.5 本次总承包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办理招标过程中有关的手续及相关事宜。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其余变更事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单位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仔细阅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 系 人:依力夏提·艾克拜尔
电 话:0903-25116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鑫融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凯旋路57号川亿凯旋公馆
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0903-251556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