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6年02月12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标段(包)编号:65322325123000388001001,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燃气工程)乙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以上资质;现变更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以上资质;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到 2026年03月08日,现变更为:2026年02月12日到 2026年03月22日。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9日10:30,现变更为:2026年03月23日10:30。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09日10:30,现变更为:2026年03月23日10:30。
5.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始工作及计划竣工日期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9日;现变更为:2026年04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3日。
6.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2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现变更为:2026 年 03 月 15日 10 时 30 分。
7.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2月 22 日10时 30 分,现变更为:2026 年 03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8.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不得少
于 22 天;施工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 24 天;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 12 天;其他技术人员:每月不得少于 24 天。现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不得少于24天;施工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4天;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12天;其他技术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4天。
9.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变更为: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5.2开标时须单独提供(手持)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标准中类似工程业绩、技术标评审标准设计方案。现变更为详见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招标文件(第2次)。
1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现变更为:详见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招标文件(第2次)。
1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一览表1.1.2招标人地址为:皮山县新城区北纬4路。现变更为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胜利路4号。
1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
具体变更内容请各单位下载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澄清招标文件仔细阅读,以和田地区皮山县燃气安全和供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澄清招标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