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公告第2次)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9-01 浏览: 【 字体:
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公告第2次)
 
( 65322926051800009001)
 
一、更正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08月20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标段编号:65322926051800009001001),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⑦技术经济专业人员(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市政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市政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现招标文件更正内容为:现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⑦技术经济专业人员(1.5 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补充初设文本(本初步设计文件属于前期初稿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具体变更内容请各单位下载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第2次澄清招标文件仔细阅读,以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第2次澄清招标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安县发展改革和建设局
地 址:和安县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0903-78307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标城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5层20号
联 系 人:冯瑞
电 话:1527695890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公告2次)(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