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皮亚勒玛乡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段)[中标公示变更]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8-17 浏览: 【 字体: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4537

项目名称:皮山县皮亚勒玛乡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人:皮山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类别: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皮山县皮亚勒玛乡

项目所在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皮山县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变更后中标单位

项目经理

中标价

工期(天)

E6532003923004537001001

皮山县皮亚勒玛乡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段)

鄂尔多斯市金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陈泽

8337503.54

90

备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本项目于2026年7月6日向原中标单位新疆希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发送了中标通知书,2026年7月27日,皮山县交通运输局向原中标单位新疆希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发送《关于皮山县皮亚勒玛乡2026年产业路道路建设项目联系单》,2026年8月7日发送《告知书》,提醒催促原中标单位履行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事项,但原中标单位一直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也未按照要求签订施工合同,也未履行其他相关要求事项,严重影响项目进展。

3、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依法必招项目):第一名出现放弃中标、不能履约等不符合中标条件情形,可以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皮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原中标单位新疆希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资格,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鄂尔多斯市金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正式中标人。

 

联系方式

人:皮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皮山县政府部门联合办公大楼四楼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小区综合办公楼5楼

人:阿卜杜热依木·麦麦提托合提

人:李甜

话:0903-6422487

话:0991-3678303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