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清淤工程勘察(测)设计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1-30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清淤工程勘察(测)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清淤工程勘察(测)设计已确定招标,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水库清淤300.55万m³,使水库总库容提升至2300万m³;配套改造水库4.0公里低压电力系统,安装坝顶道路路灯160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2003923004278001001
和田地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清淤工程勘察(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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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清淤300.55万m³,使水库总库容提升至2300万m³;配套改造水库4.0公里低压电力系统,安装坝顶道路路灯160台。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本次工程勘察(测)设计的编制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总设)。
3.投标其他条件:(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限制市场准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在处罚有效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经查询投标人近3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投标人应对填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31日至2026年03月0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315号众耀汽配产业园6号楼3楼
联 系 人:马云重 联 系 人:胡正娟
电 话:0903-6682163 电 话:0991-4615700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