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米力科阿瓦特村(左岸8+801~12+277段)防洪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米力科阿瓦特村(左岸8+801~12+277段)防洪工程已由和田市农业农村局、和田市财政局以和市农财【2026】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2026年中央衔接补助资金100.00%,招标人为和田市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市米力科阿瓦特村。
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堤3.476公里,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护等级为Ⅲ等,设计洪峰流量为1611m³/s,堤防级别为2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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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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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4362001004 |
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米力科阿瓦特村(左岸8+801~12+277段)防洪工程监理标段 |
230 |
施工标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三个水利(其中有一项堤防工程业绩)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由投标人出具满足上述要求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书,聘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大中型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县(市、区)同类小型工程中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投标人出具的业绩完工证明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所在地县(市)级及以上水利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4月26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0:30
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市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显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84号 地 址:和田市中润世纪广场2栋9层906
联 系 人:宿永吉 联 系 人:程海妮
电 话:0903-7825271 电 话:0903-786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