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康县 2026 年吉良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和田地区水利局、和田地区财政局以和地水利审[2025]27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100.0%,项目法人为和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人为和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康县吉良镇
2.项目规模: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8.00k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0.80km堤防,顺沿防洪堤于冲沟内布设谷坊5座,种植水保林面积2亩;封禁治理面积为18.00km2,宣传碑2块,宣传牌8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6532003923004542001001
|
和康县2026年吉良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段
|
90
|
本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的施工;
|
|
E6532003923004542001002
|
和康县2026年吉良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标段
|
90
|
监理标段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标段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业绩的企业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2)监理标段:拟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和规定的资格;(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7月06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和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广阔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和田地区和康县人民政府 | 地 址: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7楼 |
| 联 系 人:李州州 | 联 系 人:姜嘉伟 |
| 电 话:13565532822 | 电 话:0903-2021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