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清淤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清淤工程(E6532003923004563001)已由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发改项目【2026】8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水库设计总库容230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230万立方米,控制灌溉面积12.7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工程等别为三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次清淤范围在正常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以现状坝体坡脚为准,向库盘内平均偏移50米,为清淤范围边界,本次清淤以死水位1345.15米为基准高程,平均清淤深度0.42米,最大清淤深度为5.0米,清淤面积710.167万平方米,清淤量为300.55万立方米。水库清淤300.55万立方米,水库总库容恢复至2300万立方米,在空库期水库腾空晾晒,库盘内布设排水渠和临时道路,采用陆地挖掘机进行清淤开挖,土方平均运距3公里。清淤开挖区分为7个施工区,其中:I区土方开挖量为17.66万立方米,II区土方开挖量45.3万立方米,III区土方开挖量22.55万立方米,IV区土方开挖量58.33万立方米,V区土方开挖量50.65万立方米,VI区土方开挖量50.25万立方米,VII区土方开挖量55.81万立方米;改造水库4公里低压电力系统,安装坝顶道路路灯160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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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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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4563001002 |
和田地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清淤工程监理标段 |
90 |
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标段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担任水利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的经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大中型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10:30
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睿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街道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B座2309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牛晓艳
电话:0903-6682163 电话:0991-65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