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管网供水保障工程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9-02 浏览: 【 字体: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管网供水保障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管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以民党农领办字[2026]第4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其他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马俊泽,招标人为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
2.项目规模:改造供水管网DN200-DN63PE 聚乙烯管共 25.82km.其中 PE100 级 1.25 MPa PE管DNDN200共2.153km,PE100级1.0 MPaPE管DN160-DN110 共6.592km,PE100级 0.8MPaPE管DN90-DN63共17.075km,砖砌阀门井16座。安装智能水表646块。工程规模为小(2)型 。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2003923004682001001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管网供水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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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供水管网DN200-DN63PE 聚乙烯管共 25.82km.其中 PE100 级 1.25 MPa PE管DNDN200共2.153km,PE100级1.0 MPaPE管DN160-DN110 共6.592km,PE100级 0.8MPaPE管DN90-DN63共17.075km,砖砌阀门井16座。安装智能水表646块。工程规模为小(2)型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须在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 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10月0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 10 号3-306 地 址:和田市西单商业广场3楼2-306室
联 系 人:张天俊 联 系 人:杜静
电 话:0903-6750088 电 话:0903-2037537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