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丰县安迪尔乡繁荣村输水管道配套工程已由中共民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民党农领办字[2026]第5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阿卜力孜·艾尔肯,招标人为民丰县安迪尔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乡繁荣村
2.项目规模:新建输水管道1条,总长7.13km,管径DN800,本次管道选用玻璃钢夹砂管道,工作压力为0.6Mpa,玻璃钢管道环刚度7500N/㎡;管顶覆土厚度为1.2m,管槽临时开挖边坡为1:1.50;各类建(构)筑物共计32座。灌溉面积:9200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面积大于0.5万亩,小于5万亩,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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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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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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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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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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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473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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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安迪尔乡繁荣村输水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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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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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输水管道1条,总长7.13km,管径DN800,本次管道选用玻璃钢夹砂管道,工作压力为0.6Mpa,玻璃钢管道环刚度7500N/㎡;管顶覆土厚度为1.2m,管槽临时开挖边坡为1:1.50;各类建(构)筑物共计32座。灌溉面积:9200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面积大于0.5万亩,小于5万亩,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本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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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须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 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6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0903-2568139、民丰县农业农村局0903-7827670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民丰县安迪尔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华锦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民丰县安迪尔乡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43号四楼KL-0000186 |
| 联 系 人:王先生 | 联 系 人:任先生 |
| 电 话:0903-2978074 | 电 话:0903-206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