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公开招标]于田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信息时间:2026-03-26 浏览: 【 字体:

项目概况

于田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6-017

项目名称:于田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54977

最高限价(元):395497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于田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5497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太阳能杀虫灯、有机肥料、磷酸二铵、硫酸钾、黄板(粘虫板)、磷酸二氢钾、复合肥料、活性矿源黄腐酸钾、啶虫脒、植物生长助剂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定后15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给予小型和微型(制造商)企业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9)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0)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11)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标项涉及的农药产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和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7日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于田县昆仑路36号

联系方式:0903-681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坤平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京和物流园区火车站社区京通大道151号7栋210商铺

联系方式:0903-2036132/19354489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文裴

电 话:0903-2036132/1935448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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