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公开招标]于田县2026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包二图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信息时间:2026-06-02 浏览: 【 字体:

项目概况

于田县2026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包二图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6-029号

项目名称:于田县2026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包二图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于田县2026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包二图书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购置图书60000册,于田县第三高级中学购置图书40000册。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书目确认之日起30日内到书率须达到100%,并完成加工、编目、上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投标的人员(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员工以实际缴纳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纳税情况据实提供。成立未满半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税证明,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注:代缴税费凭证、社保缴费凭证等不得作为纳税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企业按实际参保缴费情况据实提供。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7)凡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①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投标资格;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⑤近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3日2026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5000.00元;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田丝路支行,账号:882010212010106202100。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11:00分(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请各投标企业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方式缴纳。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 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 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 电 子 开评标的投标人 ,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 方 网 站(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6、电子保函使用方法:①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②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教育局

地 址:于田县团结路143号

联系方式:0903-681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塔乃依南路237号中润世纪广场写字楼607室、608室

联系方式:0903-2520049、13999656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玉燕

电 话:0903-2520049、1399965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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