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安县][竞争性磋商]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一路、纬二路等9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信息时间:2026-07-01 浏览: 【 字体: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一路、纬二路等9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S-HTCS-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一路、纬二路等9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一路、纬二路等9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市政道路4543米,其中,纬一路1220米、经三路420米,红线宽度均为16米;纬四路384米、纬五路435米、经一路599米、经二路576米、经四路281米,红线宽度均为12米;纬二路314米、纬三路314米,红线宽度均为8米。配套建设供水3872米、排水2478米、电力4544米、弱电4550米及道路标识标线、标牌、信号灯等附属设施。对本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全过程配合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初步设计修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企业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满足下列任一情形: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市政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2日2026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

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安县发展改革和建设局

地 址:和田地区和安县

联系方式:0903-7830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万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栏杆17村深喀大道181号西泓世贸大厦1幢13层1306、1307室

联系方式:15999238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霞

电 话:1599923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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