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询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信息时间:2026-08-13 浏览: 【 字体:

    项目概况                                                    

    2026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724-2631XJ764548  

    项目名称: 2026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418241 

    最高限价(元):141824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 

    数量:  13180  

    预算金额(元):  1418241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全院门诊、住院病区、收费窗口、药房、检验科、行政科室、手术室所有台式电脑、笔记本、激光打印机、针式票据打印机、医用条码/腕带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包含耗材按需配送、免费故障维修、免费易损小件更换、全域设备定期巡检、应急值守、废旧耗材合规回收一体化全包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4日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审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响应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响应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响应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审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响应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6.☑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60%,其中6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供应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分包协议金额的60%),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包协议金额的6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和田市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0903-205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楼3504

联系方式:0991-4664267、1669963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文、周鑫 、陈亮

电 话:0991-4664267、1669963660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