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竞争性谈判]和田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信息时间:2026-09-28 浏览: 次 【 字体: 大 中 小 】

    项目概况                                                    

    和田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6-051 

    项目名称:和田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心理测评系统(一拖4)约1套、脑电治疗仪约1台、经颅磁刺激治疗仪100Hz(双拍)约1台、认知康复训练与评估系统约1套、多参数心电监护仪约10台、团体生物反馈系统(一拖4)1台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有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代替审计报告),并且需同时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该制度需单独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3个月内(指2026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或提供无欠税证明,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本单位连续3个月(指2026年6月以来)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凡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①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查询);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函);
(8)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
①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或生产产品列表)须覆盖投标产品);
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投标产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经销商/代理商):
①投标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②投标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投标产品);
③投标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投标产品)。
3.2投标产品资质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备案编号告知书);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变更文件应一并提供)。
3.3供应商补充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除上述资质外,还须提供:
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类别,对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适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仅第一类医疗器械适用)。由供应商/经销商盖章即可,无需提供生产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3)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3号

联系方式:0903-2512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安康路环湖小区商铺3-4号楼3-306

联系方式:0903-6588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国均

电 话:0903-658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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