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皮山县2025年桑株水库清淤增蓄工程多余戈壁料公开出让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9-01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皮山县2025年桑株水库清淤增蓄工程多余戈壁料公开出让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皮山县2025年桑株水库清淤增蓄工程多余戈壁料公开出让项目

项目编号

HTGGZYCR2026--113

出让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 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方式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69210:00时始至202691518:30时止;

2.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3.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9210:00时始至202691612:00时止(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在此期间完成)。

4.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适用于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时间:2026年916
12:00开始,网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电子竞价厅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

5.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91518:30时止。如需看现场请与委托方联系进行现场踏勘(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立方米)

交易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1

和田地区皮山县2025年桑株水库清淤增蓄工程多余戈壁料

2667800

1019.151

1019.151

10

305.74

1.标的位置:皮山县康克尔柯尔克孜民族乡,具体位置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出让方了解清楚;

2.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皮山县自然资源局,出让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让标的按现状出让,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情况需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前往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物详情,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出让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出让标的,即接受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4.对出让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单独出让;

5.本项目优先权人。

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源出让合同》,出让价款需在《资源出让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应在《资源出让合同》签订后向出让方交付履约保证金305.74万元,并按资源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交清,合同终止后,受让方无任何责任,出让方应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对受让人资格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砂石料开采、加工及处置相关经营能力,拥有相应设备、技术人员,能够完成本项目砂石料处置、清运工作。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受让人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必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出让方:潘端16690022337联系前往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标的物所在地:皮山县康克尔柯尔克孜民族乡”,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竞买人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及报价,视为已对出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范围、品质方量、体积、面积、功能情况及采挖运输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品质差异等为由拒付价款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买受人须遵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属地生态环保、水土保持要求开展砂石清运作业,落实生态防护措施。

3.砂石料外运事宜由买受人负全责,买受人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挖掘、筛分、装卸、运输、扬尘治理、道路维护等工作,买受人取运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买受人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出让方及出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出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委托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破坏自然环境,如给出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进行场地平整并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受让方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受让方需自行解决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成交后,委托方、受让方签订《资源出让合同》,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开始进行资源范围交接。

7.资源交接后,受让方须在三年内完成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逾期未完成出让有权收回标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8.资源交接后买受人必须服从皮山县自然资源局及项目主管部门现场监管,严禁超范围开采、私挖乱运,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9.其他未尽事宜见签订的《资源出让合同》。

风险提示

1.出让标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由出让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对本次标的物交易标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参与网站发布的交易项目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联系出让方进行实地勘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让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受让标的物对外进行再次转让。

四、受让人确定方式

本次戈壁料出让项目为无底价出让,采用公开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确定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受让人参与方式

竞买人信息

注册

一、本次国有产权出让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次国有产权出让项目网上交易项目的企业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办理实体CA锁可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或新疆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办理移动CA数字证书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扫描“全国CA互认”APP办理。

1)新疆CA,联系电话:4000921999;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2)翔晟CA,联系电话:025-66085508在线办理:https://www.share-sun.com/xsapplyv2/daohang/xinjiang/index.html?unitname=hetian

3)全国CA互认,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右上角二维码扫码-任选1家-阅读经营主体使用指南后按提示操作

详见网址: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memberLogin

2、自然人报名时可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t.gov.cn:8081/)--交易主体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按项填入自然人信息完成账户注册登录交易系统,也可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二、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诚信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及确认

(一)登录: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的意向受让直接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服务指南-【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提交材料。

①自然人

1. 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受让意向申请书》(制式);

4. 授权委托书(制式);

②法人单位(机构)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受让意向申请书》(制式);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 授权委托书(制式);

7.“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证明材料

: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完善诚信库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

4.意向受让人在系统上传报名申请资料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对所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91518:3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通过系统登录提交报名资料后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产生的子账户、意向受让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交易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若显示“未缴纳受让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受让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如为自然人则汇款账户应为本人完善诚信库时提交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意向受让人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后获得竞买资格并提交一次有效报价后,可在竞价开始时参与限时竞价。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络

价程序

1.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的意向受让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每个意向受让方在自由报价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如只有1个意向受让方进行有效报价时,自由报价期结束时即为竞得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在自由报价期内进行有效报价时,将进入限时竞价,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日期:2026年9月16日12:00开始,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3.本项目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

4.出让标的如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受让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受让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报价等交易程序,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公告交易程序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注册、登记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首页--服务指南【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也可咨询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咨询电话0903-2095007。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受让人应与出让、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授权交易中心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交易中心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受让人需在成交之日起40日内提供出让方和受让方签章的退款资料,交易保证金原路退还给受让方,40日内未提供的,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则原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若受让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出让方需书面函告交易中心暂不退款,待争议解决后办理保证金退款或处置事宜。其他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意向受让人或受让人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视为意向受让人或受让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出方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意向人或受让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人或受让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1)意向受让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人之间恶意串通压低报价的;

3)意向受让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资源出让合同》的;

6)受让人未按公告及合同约定缴纳成交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3.受让人违约的、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委托方有权将交易标的再次挂网,原受让方不得参与竞买,受让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若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皮山县新城区安徽大道2号,联系电话1669002233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的意向受让方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产权交易费收取

参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核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6〕374号)文件标准,一次性收取。

七、其他说明

1.受让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318办公室查阅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出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意向受让均应于公告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t.gov.cn:8081/该公告内容为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受让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名称: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潘端   

联系电话:16690022337

地址:皮山县新城区安徽大道2号

交易中心

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鹭华   联系电话:0903-2095007

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本项目受让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91

 

附件:

1、承诺书(自然人)

2、承诺书(企事业单位)

3、受让意向书(企事业单位)

4、受让意向书(自然人)

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标的位置与外观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增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9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申请报名相关附件.docx

产权交易公告.pdf

产权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