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废料公开拍卖出让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9-14 浏览: 【 字体:

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废料公开拍卖

出让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废料公开拍卖出让项目

项目编号

HTGGZYCR2026--116

出让方

策勒县自然资源局

拍卖人

新疆信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方式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 2026  9 1510:00时始至202692118:30时止;

2.交易方式:拍卖出让(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3.拍卖开始时间:202692216:00开始;

4.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692118:30时止。如需看现场请与委托方联系进行现场踏勘(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5.拍卖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拍卖开始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立方米)

出让起始价(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1

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废料

56423.17

11.284634

3

1

3

2

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废料二

302042.75

60.40855

18

1

18

1.标的位置:位于策勒县县直辖土地、北至:策勒县先锋水库、南至:沥青路、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具体位置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出让方了解清楚。

2.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策勒县自然资源局,出让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让标的按现状出让,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情况需由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前往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物详情,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出让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出让标的,即接受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4.对出让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单独出让。

5.本项目    优先权人

出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源出让合同》,出让价款需在《资源出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应在《资源出让合同》签订后向出让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废料一:履约保证金3万元;策勒县先锋水库清淤废料二:18万元,并按《资源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交清,合同终止后,受让方无任何责任,出让方应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对受让人资格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受让人条件

1. 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必须在本公告期截止与出让方:王繁星 19326789393联系前往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标的物所在地:位于策勒县县直辖土地、北至:策勒县先锋水库、南至:沥青路、东至:空地、西至:空地。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竞买人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视为已对出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现状及范围、品质方量,体积、面积、功能情况及挖采运输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品质差异等为由拒付价款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出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标的描述以公告为准,不做价格调整,竞买人成功竞得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剩余清淤废料的外运、清场事宜由买受人负全责,买受人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买受人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委托方及出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出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委托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委托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买受人应进行场地平整并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买受人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买受人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买受人对现场及周边运输道路上抛洒滴漏、路面损毁以及其他环保问题全面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解决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工期要求: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方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而定)。

7.交易双方签订《资源出让合同》,受让方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交易双方开始进行资源交接。

8.需现场勘查的竞买人,须提前一天与拍卖人联系:梁刚 13070071835。

9.其他未尽事宜见交易双方签订的《资源出让合同》。

四、受让人确定方式

本次清淤废料出让项目为无保留价出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确定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受让人参与方式

竞买人信息

注册

一、本次国有产权出让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次国有产权出让项目网上交易项目的企业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办理实体CA锁可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或新疆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办理移动CA数字证书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扫描“全国CA互认”APP办理。

1)新疆CA,联系电话:4000921999;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2)翔晟CA,联系电话:025-66085508在线办理:https://www.share-sun.com/xsapplyv2/daohang/xinjiang/index.html?unitname=hetian

3)全国CA互认,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右上角二维码扫码-任选1家-阅读经营主体使用指南后按提示操作

详见网址: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memberLogin

2.自然人报名时可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t.gov.cn:8081)--交易主体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按项填入自然人信息完成账户注册登录交易系统,也可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二、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诚信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及确认

(一)登录: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的意向受让人、直接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服务指南-【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提交材料。

①自然人

1. 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受让意向申请书》(制式);

4. 授权委托书(制式);

5.交易保证金到账凭证。

②法人单位(机构)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受让意向申请书》(制式);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 授权委托书(制式);

7.交易保证金到账凭证。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完善诚信库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

4.意向受让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拍卖人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需对所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请于北京时202692118:3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新疆信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30003101040010632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

行号:103881000316

具体金额详见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意向受让人成功线下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拍卖人在线审查意向受让人报名材料(须有保证金缴纳凭证),审查通过后获得竞买资格的意向受让人,可在拍卖开始时参与限时竞价。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竞

价程序

1.保证金缴纳成功并通过在线审查后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的意向受让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如只有1个意向受让人进行有效报名时,报名期结束后在限时竞价期内应价即为受让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期内进行有效报名时,将进入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日期:202692216:00开始、获得竞买资格的受让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

3.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中各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5.如出让标的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向受让人应尽量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

注:受让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也可咨询和田市锦江都城酒店5楼,咨询电话13070071835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受让人应与委托人、拍卖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授权拍卖人将扣除拍卖佣金后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至委托人账户。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拍卖人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和田地区政务服务中心415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出让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受让人在完成合同签订与备案,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交易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受让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用于抵扣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其他意向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意向受让人或受让人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视为意向受让人或受让人同意并授权拍卖人将全额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方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意向受让人或受让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意向受让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人之间恶意串通压低报价的;

3)意向受让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资源出让合同》的;

6)受让人未按公告及合同约定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

3.受让人违约的,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委托方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原受让人不得参与竞买,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286号,联系电话: 19326789393。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提起异议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拍卖佣金收取

受让人按成交价的 2% 支付拍卖佣金。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出让方和拍卖人处查阅相关项目资料。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意向受让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拍卖人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拍卖人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t.gov.cn:8081)澄清、更正或更改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拍卖人不承担意向受让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名称:策勒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繁星       联系电话:19326789393 

地址: 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286号  

拍卖

名称:新疆信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刚    联系电话:13070071835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锦江都城酒店5楼(阿恰勒西路)

本项目意向受让人如需业务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本批次项目主要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疆信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提示

1.出让标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由出让方和拍卖机构负责,竞买人在进行交易或决策前,应自行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对本次交易标的物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2.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参与网站发布的交易项目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拍卖出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公告期内联系出让方及拍卖人进行实地勘查,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拍卖活动的,视为对拍卖出让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新疆信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914

 

 

 

附件

1.承诺书(自然人)

2.承诺书(企事业单位)

3.受让意向书(企事业单位)

4.受让意向书(自然人)

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标的位置与外观

标的物所在位于

 

 

标的物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应(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应(报)价、即视为接受出让方及拍卖人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成功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需仔细阅读公告、网络报价、竞价操作手册,熟悉报价操作流程。如有疑问立即向拍卖人及现场工作人员提出。竞买人未在竞价期内提出自身遇到的问题导致未能成功应(报)价的,由竞买人自身负责,与交易中心及拍卖人无关,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

4.竞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按公告要求的报名开始时间进入报名期。报名期结束后按公告要求的拍卖开始时间进入限时竞价期,只有成功获得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方可进入限时竞价。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报价为增价报价,增价幅度见公告(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交易终止,项目流拍;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应(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或修改;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应(报)价、则应(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应(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温馨提示:建议竞买人在限时竞价中及时报价,不要在报价周期快结束时报价,避免报价失败。

2)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应(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应(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应(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应(报)价历史中最高应(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应(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应(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应(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应(报)价。没有更高应(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应(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应(报)价结果。应(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和拍卖人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6.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行线上参与时遇到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应(报)价结果、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8.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出让方及拍卖人未能及时暂停应(报)价而出现应(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出让方及拍卖人将中止应(报)价活动。中止应(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应(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应(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应(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应(报)价活动的、待影响应(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拍卖人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应(报)价或重新组织应(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应(报)价。继续应(报)价时按暂停应(报)价时的最高应(报)价者及其应(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限时应(报)价期继续组织应(报)价。

2)如继续应(报)价无人应(报)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应(报)价者为应(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4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9.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新疆信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拍卖规则.doc

产权交易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docx

附件1:申请报名相关附件.docx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