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县红柳镇五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4-20 浏览: 【 字体:

新疆和田县红柳镇五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和矿采告字〔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和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安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委托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新疆和田县红柳镇五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出让人名称:和安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

出让人住所:和安县政务大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住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交易平台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矿种

地理

位置

矿区拐点坐标

CGCS2000)

矿区面积

km2

出让

资源储量

(万立方米)

生产规模

(万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

(米)

拟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备注

1

新疆和田县

红柳镇五号

建筑用砂矿

建筑

用砂

和安县城130°

方向7.0千米处

S1、3978944. 925, 26613532. 66

S2、3978860. 735, 26613626. 24

S3、3978829. 645, 26613636. 14

S4、3978816. 764, 26613640. 13

S5、3978779. 981, 26613655. 95

S6、3978721. 758, 26613688. 4

S7、3978664. 805, 26613728. 79

S8、3978612. 634, 26613777. 36

S9、3978611. 187, 26613778. 76

S10、3978412. 414, 26613606. 99

S11、3978371. 526. 26613571. 66

S12、3978372. 639, 26613570. 37

S13、3978390. 027, 26613564. 59

S14、3978397. 047, 26613562. 35

S15、3978409. 052, 26613558. 64

S16、3978422. 525, 26613554. 24

S17、3978446. 756、26613546. 08

S18、3978460. 967, 26613541. 21

S19、3978474. 479, 26613536. 63

S20、3978489. 962, 26613531. 99

S21、3978514. 361, 26613525. 84

S22、3978529. 145, 26613522. 61

S23、3978554. 777, 26613516. 7

S24、3978558. 356, 26613515. 88

S25、3978562. 126, 26613513. 28

S26、3978562. 126, 26613513. 28

S27、3978568. 764, 26613512. 63

S28、3978591. 349, 26613510. 26

S29、3978612. 151, 26613508. 02

S30、3978630. 935, 26613506. 52

S31、3978704. 503, 26613500. 75

S32、3978747. 768, 26613497. 4

S33、3978765. 376, 26613496. 36

S34、3978794. 397, 26613494. 32

S35、3978825. 462, 26613492. 04

S36、3978850. 674, 26613490. 7

S37、3978867. 055, 26613491. 06

S38、3978885. 311, 26613493. 89

S39、3978902. 286, 26613499. 67

S40、3978916. 437, 26613507. 53

S41、3978928. 68, 26613516. 66

S42、3978934. 192, 26613521. 78

S43、3978938, 399, 26613525. 68

0.087202

66.84

18.71

4331~+4311.5

3.50

117.17

117.17

1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出让年限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应具备与申请矿种、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

(四)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竞买活动:

1.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出让活动中存在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行为,或存在其他采矿权竞买违约行为的;

5.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3年以内的、有涉黑涉恶记录的、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有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6.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网上公开挂牌

交易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2642110:00时至202652117:00时止;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522日至20266916:00时止;

3.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6916:00时开始;

(三)挂牌交易地点:

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

竞买申请人持CA锁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点击标的项目的“公告详情”查阅、下载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642110:00时至2026521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和地点:网上报名。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1)报名前的准备。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网上交易项目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

办理实体CA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新数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办理移动CA数字证书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办理。

①新疆CA,联系电话:4000921999

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②翔晟CFCA,联系电话:025-66085508

在线办理:https://www.share-sun.com/xsapplyv2/daohang/xinjiang/index.html?unitname=hetian

③标证通移动CA,联系电话:400-998-0000

详见操作手册:https://ggzy.ht.gov.cn/ydszzsxz/20211218/04e1f19f-a506-45d1-9ea4-6648c475bb61.html 

2)报名申请流程。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https://ggzy.ht.gov.cn/fwzn/003003/003003006/20250225/29fc3092-3fdd-4977-9f9a-0159ba270aca.html),并按“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人请于公告及报名期间,持CA数字证书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3.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无需上传);

6)资料费缴纳凭证;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于202652117:00前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挂牌报价、限时竞价及网上竞价规则

(一)网上挂牌报价

1.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522日至20266916:00

2.报价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3.挂牌报价程序:

1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期限内进行挂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2)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或当前最高报价的至少一个增价幅度,方为有效报价。

3)竞买人必须在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竞买资格。

(二)网上挂牌限时竞价

1.挂牌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6916:00时开始。

2.限时竞价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3.限时竞价方式:网上竞价。报价期满进入限时竞价期(适用于2个及以上竞买申请人),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

4.限时竞价程序:

1)报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对挂牌期限届满的最高报价仍需继续竞价的,可参加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限时竞价开始前进入4分钟倒计时询问期,在询问期内点击“参加”进入限时竞价,如在询问期内未响应或点击“不参加”的视为放弃限时竞价的权利。

2)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期限届满时的最高报价。

3)限时竞价每个价格的报价时限为90秒,当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90秒。90秒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即时关闭限时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候选人。

(三)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矿业权网络报价、竞价操作手册》。

(四)网上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和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6)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间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系统自动终止该项目的网上挂牌活动。

7)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间截止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

8)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间开始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报价不低于底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则通过限时竞价时的最高报价确定竞得候选人。

9)限时竞价开始前进入4分钟倒计时询问期,如在询问期内未响应或点击“不参加”的视为放弃竞价的权利。

10)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时,竞买人在90秒内按挂牌期限届满时的最高报价作为起始价进行报价,当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90秒。90秒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挂牌活动结束,系统即时关闭限时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候选人。

11)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为不设置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确定竞得人(最终交易结果以公示为准)。

2.挂牌期限届满,交易平台依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竞买保证金、资料费的缴纳与处置

(一)报名阶段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6521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在报名流程中将随机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需在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确认。若显示“未缴纳”、“应缴纳与已缴纳金额不一致”、“非诚信库缴纳”时,请竞买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系统中录入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一致或正确(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基本信息中录入的账号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网络竞价不接受线下或现场缴纳。

(二)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履行完成挂牌公告及文件相关约定,可抵扣矿业权出让收益,也可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和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有权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三)资料费的缴纳与处置

1、按《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的收费标准,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转让矿业权等提供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资料的,按每宗矿业权每套收取2000元的资料费。对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的应退回资料费。

2、资料费缴纳账号(汇款账户名称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资料费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行(行号:103896058019)

银行账号:305801010400124640000000022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

1.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网上签订《矿权成交确认书》,或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和竞买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按《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在成交确认10个工作日内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成后《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章生效。

十、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出让合同、办理采矿权登记

(一)成交结果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二)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二、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湿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开采过程中应遵循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的原则,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耕地、林地、草原,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网上交易时推荐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参与竞买人同意并认可本次公告的《矿业权出让合同》及《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在成为竞得人后,同意按该文本签订相关文件。

十三、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此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活动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中心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活动;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四、失信联合惩戒提示和违约责任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及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人或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或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依法取消其五年在和田地区范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或竞得人承担: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约定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的;

3.在挂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4.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s://www.mnr.gov.cn/

2.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ggzy.ht.gov.cn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1.出让人联系人:杜慧星(和安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联系电话:15276595301

纪检监督电话:18197776655

2.交易平台联系人:孙承龙、刘会芝

联系电话:0903-2095001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模板)

2、矿业权竞买承诺书(模板)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

4、授权委托书(模板)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版).doc

附件2:矿业权竞买承诺书(模版).doc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诚信承诺书.doc

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矿业权网络报价、竞价操作手册.docx

招标公告.pdf

附件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模版).doc

附件4:授权委托书(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