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四号建筑用砂矿
采矿权拍卖转让公告
(采矿权转告字〔2026〕1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242号令),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于田县自然资源局、于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新疆克里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拍卖方式转让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四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矿业权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名称:采矿权转告字〔2026〕1号、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四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本次矿业权转让起始价为1435万元,保证金437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基本情况(见附件1)。
联系电话:13369008969
二、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人名称:新疆克里雅建设有限公司
转让人住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玉城东路1号(影剧院)
拍卖人名称: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人住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21号华东大厦1205室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住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交易平台网址: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ht.gov.cn)
三、受让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转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转让方式:网上拍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10:30时至2026年4月7日18:00时止;
2.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8日10:00至10:30前;
3.拍卖会时间(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4月8日11:00时开始。
(二)拍卖会(网上限时竞价)地点:
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https://ggzy.ht.gov.cn/fwzn/003003/003003006/20250225/29fc3092-3fdd-4977-9f9a-0159ba270aca.html),并按“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四)凡有意参与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项目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意向竞买人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或新数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办理。
(1)新疆CA,联系电话:4000921999;
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2)翔晟CFCA,联系电话:025-66085508
在线办理: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xjzzqggzy
(3)标证通移动CA,联系电话:400-998-0000
详见操作手册: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20210716/a781179d-8dfd-4726-8cc4-07733217af4e.html
(五)报名材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附件4)。
(六)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转让公告结束当日18:00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收款账户信息: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4月7日18: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随机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需在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确认。(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账号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网络竞价不接受线下或现场缴纳。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保证金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履行完成拍卖公告及文件相关约定,可抵扣采矿权成交价款,也可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转让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让人有权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七)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由交易平台于2026年4月8日10:00至10:30前在线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确认竞买资格,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五、拍卖限时竞价及网上竞价规则
(一)网上拍卖限时竞价
1.拍卖会时间(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4月8日11:00时开始;
2. 限时竞价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3.限时竞价方式:网上竞价。进入拍卖限时竞价期(适用于2个及以上竞买申请人),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
4.限时竞价程序:
(1)限时竞价开始前进入4分钟倒计时询问期,在询问期内点击“参加”进入限时竞价,如在询问期内未响应或点击“不参加”的视为放弃限时竞价的权利。
(2)限时竞价每个价格的报价时限为90秒,当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90秒。90秒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即时关闭限时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候选人。
(二)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矿业权网络报价、竞价操作手册》。
(三)网上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和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6)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间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拍卖不成交,系统自动终止该项目的网上拍卖活动。
(7)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间截止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
(8)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开始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则通过限时竞价时的最高报价确定竞得候选人。
(9)限时竞价开始前进入4分钟倒计时询问期,如在询问期内未响应或点击“不参加”的视为放弃竞价的权利。
(10)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时,竞买人在90秒内按起始价进行报价,当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90秒。90秒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拍卖活动结束,系统即时关闭限时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候选人。
(11)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六、确定受让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矿业权转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
(三)网上拍卖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受让候选人。受让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转让人、拍卖人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结果和竞买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佣金交纳完成后《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章生效。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签订转让合同、办理矿业权登记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
(二)受让人与转让人应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矿业权转让变更登记。
八、转让人承诺
转让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转让矿业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矿业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二)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评估报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交易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九、受让人承诺
(一)已对本次转让的矿业权所涉及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二)对本公告特别提醒事项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三)矿业权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经慎重决策,受让后不得以矿业权对应矿区资源储量、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转让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受让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受让人自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并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后,按规定向于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矿业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转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转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申请参加拍卖转让,即视为竞买人对拟转让区块现状等情况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六)受让矿业权后,受让人应承继该矿业权涉及的生态修复以及相关缴费等矿业权人的权利义务,与转让人共同履行有关转移手续。
(七)受让矿业权后,受让人应自行了解并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水务、安全生产、供电、林业、农业、环保、旅游、住建、卫计等部门的审批手续。
(八)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0.3484%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拍卖佣金的,同意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对《矿业权转让合同》内容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转让公告相关信息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转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转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拍卖人提出。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转让矿业权现状、交易程序及所列条件等所有公告内容完全了解并认可,对交易矿业权存在异议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咨询电话:13369008969
监督电话:0903-2095001
十二、附件
1.矿业权基本情况
2.竞买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3.矿业权竞买承诺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5.授权委托书(格式)
新疆克里雅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