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防沙治沙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防沙治沙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项目法定代表人为阿里木·买买提如则,招标人为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1)新建深水井工程:新建深水井8眼(含泵房),其中1#、2#、4#、5#、6#、7#、8#井深160m,3#井深80m,潜水泵8台;新建井房8座,井房采用砖混结构,基础采用素混凝土基础,每座泵房建筑面积9m2,新建管理用房8座。(2)建设10kV单回架空线路8.71千米,导线采用JKLGYJ-10kV-150/25型。电杆采用φ190×12×M×G型。新建专变200kVA柱上变7台,160kVA 柱上变1台,含计量8套和综合配电箱8套。新建4000kVA调压器1台。(3)主管道工程:铺设0.63MPaDN200PVC-U地埋管网7635米,阀门井4座,排水井10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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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名称(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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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486001001 |
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防沙治沙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45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到2024年10月16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jht.gov.cn:8081/网上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30。
2.开标方式:国泰新点全流程线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达富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于田县建德路8号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玉城东路东山苑小区13幢21号房
联 系 人:刘德刚 联 系 人:郑肖林
电 话:0903-6811100 电 话:0903-7820880
电子邮件:1464837262@qq.com 电子邮件:2644398200@qq.com